山西省忻州创奇学校 团委广播站制度
广播站是校园宣传的喉舌,一切工作本着为学生服务的宗旨,进行着宣传学校办学理念、传递校园最新动态、传授各学科学习方法、开拓学生视野、丰富师生课余文化生活等光荣工作,作为学校宣传力量的重要部门,应以严格、有序的管理制度规范广播各成员职责、纪律,以便能顺利、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广播站的基本任务
广播站坚持为广大师生服务,为推进素质教育服务,为形成更加健康向上的学风服务的基本方针,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及各项方针政策;宣传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中学生思想的原则,奉献健康作品,培育四有新人;宣传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的成就,围绕学校的育人中心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同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弘扬主旋律,繁荣校园文化。
二、广播站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与政策,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广播站内部管理制度
2、热爱广播工作,服从分配,忠于职守
3、言行得体,举止文明
三、广播站工作人员职责
一、站长职责
在团委指导下,广播站站长全面负责广播站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根据团委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广播站工作人员会议,布置讨论站内工作。
2、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每学期末向团委提交本学期工作总结及新学期工作计划。
3、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及量化推荐的汇总工作。
4、负责广播站内部的各种活动如招新、改选、评优等的组织工作。
5、认真完成落实团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职责
广播站共有4个大组,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广播站日常工作。
四、广播站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广播站实行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站务例会。例会由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对广播站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对大会议题进行讨论。
2、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分歧等,经广播站干部例会通过,也可以直接团委书记反映或申诉。
(二)值班制度
1、日常值班管理
(1)接待来访时,要认真耐心。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询问站长。
(2)值班人员每晚要检查站内电使用情况以及设备安全。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4)广播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2、节目播出时的值班管理
(1)值班人员应在节目开播前10分钟到站,监督播音员准时开播,并提示播音室内所有工作人员关闭手机。
(2)直播中,如发生播音员对设备操作使用不当等情形或在室外监听,发现有播出质量问题,应及时提醒。
(3)提醒播音员控制节目播出时间,以防超时。
(4)播音结束后,清点各种资料,如发现设备任何异常,应及时反映。
(5)与当日播音人员负责播音间的卫生,播音结束后,关机断电并锁好门窗。
(6)未经值班人员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播音室。
鉴于上述值班工作基本发生在播音间,故此处值班人员系指当日导播人员
(三)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1、广播设备包括电脑、调音台、功放、收录机、监听器、话筒等设备及配套附属用品。
2、广播设备为采访、编辑、播音等工作配备,必须保证专项使用,禁止挪做他用。
3、站务人员要爱护公物,禁止野蛮使用广播设备。
4、广播设备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由借用人持借用单位证明信到团委办理借用手续。
5、广播站设备管理采取站长负责制与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
(四)广播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奖罚制度细则
1、开会时进行点名,有事必须向站长书面请假。无故迟到5分钟以上者罚检讨一份。
2、播音小错误给予警告处分,若出现较大失误并引起一定影响着(如笑场或内容明显有误等)取消本学期优秀广播员评选资格,并视情况而定罚检讨一份。
3、当天广播员在播音工作结束后必须按序号整理相应稿件,并打扫卫生,清理室内垃圾。特别注意关窗户。
4、广播员不许在非工作时间在广播站逗留,更不允许带非广播站人员入内或让其单独留在广播站,违者罚检讨一份,情况严重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5、每次播音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查阅。组长要做好交接工作,最好写下播音心得,并在记录上说明播音失误,并接受老师及站长的定期检查。
6、广播员必须爱护广播站的设备及资料,未经指导老师及站长同意,一切资料(文字资料)一律不得外借或带走。
7、广播站的钥匙除指导老师和站长持有外,一律按轮值形式存在,广播员不得擅自配备,违者交还钥匙,取消优秀广播员评选资格,并罚检讨一份。
8、广播站为工作场所,为保证良好的播音环境,不许带饭进入食用,违者罚请在场人每人一份相同食品。
9、如要更换节目内容(及节目改版)要经过指导老师及站长同意,播音当天的稿件应先由组长审批,播音时力求不中断、准确无误、严肃认真。尤其新播注意不要笑场。
10、非播音时间不得擅自开机,违者罚开机三天并检讨一份。
11、每周评优,公布,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12、尊重老师、老播及站内所有成员,维护站内和谐与温馨。
注:1、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山西省忻州创奇学校团委。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山西省忻州创奇学校团委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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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广播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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