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新闻 > 为了“她”,代表委员提出这些建议......

为了“她”,代表委员提出这些建议......

2022年03月09日 09:49:10 访问量:276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月色和雪色之间 , 你是第三种绝色 。”

——余光中


”的存在,

丰富了“美”这一字。

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

祝所有女神节日快乐!


女性需要社会的关爱,

女性权益话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建议为适龄女性免费接种HPV疫苗,

建议将维护农村妇女儿童

合法权益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

两会期间,

女性话题也一直是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


小编总结了一些代表委员提出的相关建议,

一起来看看!




【建议为适龄女性免费接种HPV疫苗】

全国人大代表岳喜环代表建议:全面加强宫颈癌防治的科普宣传,从宫颈癌疾病的发生、预防、治疗、危害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提高群众对HPV疫苗的认识。建议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计划,对适龄女性免费接种国产HPV疫苗,实现早接种、早受益。

【建议为适龄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

乳腺癌、宫颈癌是影响妇女健康的两大恶性肿瘤。而定期筛查则是及时发现肿瘤、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的重要手段。全国人大代表王玲建议:①在适龄妇女中进行全覆盖的免费筛查,建议乳腺癌宫颈癌筛查纳入医保 ;②国家加大科技投入;③提早推广使用疫苗,以此控制病毒。

【建议提高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罪起刑标准】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律师彭静建议,提高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罪的起刑标准。彭静认为,现在对收买方的量刑期限过低了,应该提高对收买人的起刑的期限。从3年量刑期应该提得到5年以上,因为如果收买人往往还伴随着其他的犯罪行为,比如说有强奸,有故意伤害,有限制自由的这样一些犯罪行为,那么数罪并罚的话,情节严重的可以直至死刑。

【建议被拐女性离婚判决遵从女方意愿】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表示,相当部分被拐女性无法负担子女费用,无法取得子女抚养权,回原籍难以维持生活,才留在被拐卖家庭、甚至“谅解”收买她的“丈夫”。刘红宇建议,出台司法指导性意见,处理被拐女性及其子女婚姻家庭关系,在确认女方系被拐卖妇女情况下,最大程度保护被拐女性合法权益。对于确认婚姻效力纠纷的案件,建议按照女方意愿判决婚姻的效力;对于离婚纠纷案件,建议按照女方的意愿判决是否离婚,并在财产分配、离婚损害赔偿方面明确照顾女方利益。


【建议将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全国人大代表张青彬在关于严厉打击侵犯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中,提出要强化考核指引,提高基层政府的重视程度。他建议将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责任举措,出现侵害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事件一律取消当地关于精神文明的所有评优指标。

【建议为企业聘用女员工承担部分损失】

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建议,国家应当为企业承担一部分因雇佣育龄、产龄、怀孕女性造成损失和负担。赵冬苓认为,现在很多保护育龄、产龄、怀孕女性的法律、政策 ,实际上都是在加重企业的负担,造成企业接纳育龄和产龄的女性入职的意愿不断降低。因此,她建议由国家为企业承担一部分因雇佣育龄、产龄、怀孕女性造成的损失和负担。她认为,如果将这部分负担全部压给企业,导致的结果就是企业千方百计地不录用、或想办法辞退育龄的女性,导致女性的生育的意愿越来越低。

【建议提前农村妇女退休年龄】

全国人大代表岳喜环表示,现阶段我国普通女职工50周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而农村妇女60周岁才能享受养老保险福利待遇,时间较城镇女职工晚了10年,对于经济收入状况中等以下地区的农村妇女而言较为不平衡。岳喜环建议在当前政府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将无固定收入农村妇女的退休年龄调整为50周岁。

【建议加大对女性聚集企业支持力度】

为提高妇女生育三孩的意愿,减轻妇女生育的后顾之忧,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建议,加大对女职工聚集企业的支持力度,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对企业招收育龄女性制定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收女性职工,支持企业设立妇委会,为女性就业争取权益。支持大专院校及人才中心开设女性专场招聘会。


【建议拓宽妇女在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渠道】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妇联提交了一份《关于在数字经济发展中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提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拓宽妇女在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渠道,并完善该领域妇女劳动权益保障。提案中指出,“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降低了妇女就业创业的机会成本,激发了妇女的潜能和创造性,增强了妇女的经济赋权,广大城乡妇女依托数字经济获得了更多就业创业机会。”

【建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科技工作者】

近日,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赵立欣将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女性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提交相关建议,建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科技工作者。

愿你心思清澈宛若少女,
也能踏浪高歌自立为王。
节日快乐~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编辑:崔杰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山西省忻州创奇中专 特此声明。
山西省忻州创奇中专 版权所有
地址:忻州市团结东路18号(东楼·南肖) 乘车路线:市内火车站乘304路公交车创奇学校下车 
联系电话:0350-3126308 3126408 电子邮箱:xzchuangqi@163.com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