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

-我们一起学党史-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将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全会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两个文件。
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这在历史上尚属首次,表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作出的最新努力。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88人,候补中央委员15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背景
25年前,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进程。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引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带来了经济社会的极大发展。
会议过程
▲ 开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2003年10月11日开始举行。
▲ 闭幕
为期4天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2003年10月14日在此间闭幕。
根据会议发表的公报,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分别就《建议(讨论稿)》和《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会议内容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全会充分肯定十六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既保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从实际出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夺取了防治非典工作的阶段性重大胜利,保持了经济较快增长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巩固了奋发向上、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全会强调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必须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全会强调,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全会还讨论了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产权与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大力推进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决策,是对全党新的重大考验;修改宪法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我国国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问题。
会议意义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中,谈到了关于修改宪法的五个“有利于”: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全会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制基础。实践证明,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该保持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有利于宪法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