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忻州创奇中专学校
品
读
经
典
·
感
悟
人
生
诗
歌
朗
诵
比
赛
方
案
校团委
2016年11月16日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断深化素质教育,进一步在校园内推广普通话,培养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提高他们对语言艺术的审美能力,陶冶学生的情操,调动广大学生文学创造的积极性,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经学校研究决定,在11月28日晚举办一次诗歌朗诵比赛。现拟定方案如下:
一、赛程安排
1 、以班级为单位,各班比赛前自行组织推选赛,每班推选两名选手参加专业部的初赛,各专业部推选6人参加总决赛
2、比赛时间:
推选:11月16日——11月18日
初赛:11月19日——11月24日
决赛:11月28日晚
二、比赛须知
1 、所选比赛朗诵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充分展现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2 、不强制要求脱稿朗诵,脱稿稿朗诵的将在其最后得分中加0.2分;
3 、朗诵时间不短于 2分钟 ,不超过7分钟,不足时或超时将在其最后得分中扣 0.2分。
4、本次比赛满分以 10分计,评委打分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去掉一个最低分和最高分,选手最后得分为其总分的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三、评分标准
1 、朗诵文章自选,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2.5分;
背景音乐选取适当加----0.5分;
2 、普通话(要求吐词清晰,发音标准)--- 1.5分;
3 、比赛着装得体、与朗诵内容协调---- 1.0分;
4 、感染力强,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作品的内涵----1.5分;
5 、台风印象好,举止要求自然、端庄----1.0分;
6 、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很好把握朗诵节奏----1.0分;
7 、能正确把握作品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1.0分。
8、脱稿演讲:附加分0.2
四、奖项设置
竞赛按照得分情况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评委待定。
备注:参考文章:
《致大海》 《再别康桥》 《致橡树》 《乡愁》 《雨巷》
《我的祖国》 《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海燕》等等。
文章自选。
校团委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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