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新闻 > 民法典如何保护“少年的你”,创奇学子看过来!

民法典如何保护“少年的你”,创奇学子看过来!

2021年06月28日 17:15:29 访问量:226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民 法 典 相 伴


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编、84章、1260条,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以及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规定了每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各项权利。其中与未成年人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在更好地保护“少年的你”领域又有哪些进步呢?小编为你圈重点!



守护未成年人的各个阶段

1


胎儿是否具有民事

权利?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条



2


8周岁以上儿童否帮家里“打酱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条

3


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否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条



4


成年人的标志——18周岁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18条



关注受性侵害

未成年人被害人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该规定,为受到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年满十八周岁后向加害人主张民事赔偿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包括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等也为性侵害的发生筑起了一道“防火墙”。

来源:海口日报综合丰台检察




编辑:崔杰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山西省忻州创奇中专 特此声明。
山西省忻州创奇中专 版权所有
地址:忻州市团结东路18号(东楼·南肖) 乘车路线:市内火车站乘304路公交车创奇学校下车 
联系电话:0350-3126308 3126408 电子邮箱:xzchuangqi@163.com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